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_2019年注會《稅法》答疑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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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某房地產企業2018年1月至10月在6千平方米的土地上開發建成一幢建筑面積為6萬平方米的商品房,年內未銷售;2018年4月有償受讓填海形成的土地2萬平方米并于當月簽訂合同。當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單位年稅額每平方米3元,該企業2018年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為( )元。
A.18000
B.58000
C.78000
D.220000
正確答案:B
【知識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
答案解析: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但此處的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納稅人經有關部門批準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納稅人通過出讓、轉讓、劃撥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所以此處的受讓填海形成的土地不免稅。該企業2018年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6000×3+20000×3×8/12=58000(元)。
【問題】老師,本題目中6000*3為撒不是從10月建成后計算月份啊。
【答疑】這里計算的是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權是從1月就有的,所以從1月開始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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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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