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地點是什么
精選回答
增值稅納稅地點是指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人申報納稅的地點。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四)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增值稅征稅范圍包括境內有償: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進口貨物,銷售服務,銷售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1、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
3、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4、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詳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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