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高頻考點:稅收收入劃分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高頻考點:稅收收入劃分。本考點屬于《稅法》第一章稅法總論第六節稅收執法的內容。
【考頻分析】:
考頻:★★
注釋:本考點2014年考過多選題。

一、稅收收入劃分
【高頻考點】:稅收收入劃分
中央稅部分 消費稅 關稅 車輛購置稅 地方稅部分 土地增值稅、契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 房產稅 車船稅、筵席稅 共享稅 稅種 中央政府收入 地方政府收入 增值稅 進口部分+國內銷售部分(75%) 國內銷售部分(25%) 資源稅 海洋石油企業 其余 營業稅 鐵、銀、保總部 其余 城市維護建設稅 同上 同上 企業所得稅 鐵、銀總部;海洋石油企業 60% 40% 個人所得稅 除儲蓄利息所得外 6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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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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