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七章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第二節資源稅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從價定率的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洗選煤應納稅額=洗選煤銷售額×折算率×適用稅率
(二)從量定額的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代扣代繳稅額=收購的未稅礦產品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提示】
1.在稅額計算過程中還要注意有無減征、免征規定。
2.資源稅具有單一環節一次課征的特點,只在開采后出廠銷售或移送自用環節納稅。
3.要關注資源稅與增值稅、所得稅的關系。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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