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八節進口貨物征稅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進口貨物計稅一律使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應納增值稅。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提示】
(1)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進口環節按組價公式直接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在進口環節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稅款。
(3)進口環節增值稅、關稅、消費稅的組合出題是長考不衰的組合。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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