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混合銷售行為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混合銷售行為。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七節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混合銷售行為
混合銷售指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
混合銷售的一般處理原則:按企業主營項目性質劃分;
混合銷售的特殊處理規則:分別核算,分別納稅——同兼營的處理規則。
使用特殊處理規則的情況: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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