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計算。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2—— 基本應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簡單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九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三節印花稅法的內容。
計算題易考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
(一)計稅依據的一般規定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 |
稅率 |
購銷合同 |
購銷金額 |
萬分之三 |
加工承攬合同(重要) |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材料和加工費分別記載的,分別按購銷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貼花;未分別記載的,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費收入和提供的輔助材料金額之和,按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
萬分之五 |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 |
稅率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收取的費用 |
萬分之五 |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承包金額 |
萬分之三 |
財產租賃合同 |
租賃金額,如果經計算,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
千分之一 |
貨物運輸合同(重要) |
運輸費用,但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以及裝卸費用和保險費用等 |
萬分之五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額,有具體規定 |
萬分之零點五 |
財產保險合同 |
保險費收入 |
千分之一 |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 |
稅率 |
技術合同 |
合同所載金額(不含研究開發經費) |
萬分之三 |
產權轉移書據 |
所載金額 |
萬分之五 |
營業賬簿 |
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
萬分之五 |
其他賬簿按件計稅 |
5元 | |
權利許可證照 |
按件計稅 |
5元 |
(二)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1.上述憑證以“金額”、“收入”、“費用”作為計稅依據的,應當全額計稅,不得做任何扣除。
2.同一憑證記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稅率經濟事項的,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加總貼花;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3.未標明金額、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按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無國家牌價的按市場牌價)計算金額,然后按規定稅率計稅貼花。
4.外幣折算人民幣金額的匯率采用憑證書立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
5.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1角以上的分位四舍五入。
6.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的合同先定額貼花5元,待結算實際金額時補貼印花稅票。
7.訂立的合同不論是否兌現或是否按期兌現,均應依合同金額貼花。
8.事業單位視其預算管理方式確定貼花賬簿范圍。
跨區域經營的分支機構與上級單位對記載資金的賬簿不必重復貼花。
9.商品購銷中以貨易貨,交易雙方既購又銷,均應按其購、銷合計金額貼花。
10.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的,所簽訂的分包、轉包合同還要計稅貼花。
11.國內貨物聯運,結算單據(合同)所列運費的結算方式不同而計稅依據不同,即起運地全程結算運費的,按全程運費為計稅依據;分程結算運費的,應以分程運費為計稅依據。
國際貨運,托運方全程計稅。承運方為我國運輸企業的按本程運費計算貼花,承運方為外國運輸企業的免納印花稅。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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