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2—— 基本應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簡單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八章房產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契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第二節城鎮土地使用稅法的內容。
計算題易考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了解,能力等級2)
一般規定: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具體規定: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義務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二)征稅范圍(熟悉,能力等級2)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建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以外的工礦企業則不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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