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情報交換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情報交換。
【內容導航】:
(一) 情報交換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二章國際稅收第六節國際稅收征管協作的內容。
【知識點】:情報交換
稅收情報交換是我國作為稅收協定締約國承擔的一項國際義務 ,也是我國與其它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進行國際稅收征管合作以及保護我國合法稅收權益的重要方式。
情報交換通過稅收協定確定的主管當局或其授權代表進行。我國主管當局為國家稅務總局(以下簡稱總局)。
情報交換的類型包括專項情報交換、自動情報交換、自發情報交換以及同期稅務檢查、授權代表訪問和行業范圍情報交換等。
我國從締約國主管當局獲取的稅收情報可以作為稅收執法行為的依據,并可以在訴訟程序中出示。
稅收情報應作密件處理。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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