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特殊行業的優惠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特殊行業的優惠。
【內容導航】:
(一)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二)關于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三)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章企業所得稅法第六節稅收優惠的內容。
【知識點】:特殊行業的優惠
(一)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企業及條件 |
優惠政策 |
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
2017年底前,自獲利年度起“兩免三減半”,減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即12.5%)征收企業所得稅 |
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 | |
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
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2017年底前,自獲利年度起“五免五減半”,減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即12.5%)征收企業所得稅 |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 |
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
【解釋】
(1)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于經認定并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軟件企業。所稱經認定,是指經國家規定的軟件企業認定機構按照軟件企業認定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并取得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2)軟件企業的獲利年度,是指軟件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后,第一個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的納稅年度,包括對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年度。軟件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不得因中間發生虧損或其他原因而間斷。
(二)關于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P298)
1.基金公司的投資基金——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2.投資者投資基金——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3.基金公司自身基金業務——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
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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