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內容導航】:
1.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2.無形資產的攤銷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章企業所得稅法第三節資產的稅務處理的內容。
【知識點】: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1.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2.無形資產的攤銷
直線法計算;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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