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印花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印花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內容導航】:
(一)計稅依據(jù)的一般規(guī)定
(二)計稅依據(jù)的特殊規(guī)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九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三節(jié)印花稅法的內容。
【知識點】:印花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shù))×適用稅率
(一)計稅依據(jù)的一般規(guī)定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jù) |
稅率 |
購銷合同 |
購銷金額 |
萬分之三 |
加工承攬合同(重要) |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材料和加工費分別記載的,分別按購銷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貼花;未分別記載的,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費收入和提供的輔助材料金額之和,按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
萬分之五 |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jù) |
稅率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收取的費用 |
萬分之五 |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承包金額 |
萬分之三 |
財產租賃合同 |
租賃金額,如果經計算,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
千分之一 |
貨物運輸合同(重要) |
運輸費用,但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以及裝卸費用和保險費用等 |
萬分之五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額,有具體規(guī)定 |
萬分之零點五 |
財產保險合同 |
保險費收入 |
千分之一 |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jù) |
稅率 |
技術合同 |
合同所載金額(不含研究開發(fā)經費) |
萬分之三 |
產權轉移書據(jù) |
所載金額 |
萬分之五 |
營業(yè)賬簿 |
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j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
萬分之五 |
其他賬簿按件計稅 |
5元 | |
權利許可證照 |
按件計稅 |
5元 |
(二)計稅依據(jù)的特殊規(guī)定
1.上述憑證以“金額”、“收入”、“費用”作為計稅依據(jù)的,應當全額計稅,不得做任何扣除。
2.同一憑證記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稅率經濟事項的,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加總貼花;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shù))×適用稅率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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