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收入全額為營業額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收入全額為營業額。
【內容導航】:
(一)收入全額為營業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四章營業稅法第三節計稅依據的內容。
【知識點】:收入全額為營業額
(1)包括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不包括同時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2)關于折扣的處理原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3)納稅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后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稅款或者從納稅人以后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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