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文化體育業的稅率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文化體育業的稅率。
【內容導航】:
(一)文化體育業的稅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四章營業稅法第二節稅目與稅率的內容。
【知識點】:文化體育業的稅率
文化業包括表演、經營游覽場所(動植物園)、培訓、文學藝術科技講座、圖書館的圖書資料借閱等業務
體育業是指舉辦各種體育比賽或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
以租賃方式為文化活動、體育比賽提供場所,不屬于此稅目,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稅。
【提示】播映業務、會展業務已“營改增”。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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