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居民企業的主要稅收優惠規定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居民企業的主要稅收優惠規定。
【內容導航】:
(一)稅額式減免優惠
(二)稅基式減免優惠
(三)稅率式減免優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章企業所得稅法第六節稅收優惠的內容。
【知識點】:居民企業的主要稅收優惠規定
(一)稅額式減免優惠(免稅、減稅、稅額抵免)
1.企業的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年度起三免三減半);
3.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個納稅年度500萬元以下免,超過的減半,注意P318范圍);
4.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年度起三免三減半);
5.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有目錄)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按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和結轉5年的所得稅);P324,注意增值稅的處理
6.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優惠政策(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年度起三免三減半)
7.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8.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獲利年度起兩免三減半)
9.對在西部地區(區域范圍見P332)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內資企業從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減半時按照15%的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后減半。
(二)稅基式減免優惠(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
1.用減計收入的方法縮小稅基的優惠: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
2.用加計扣除的方法減少稅基的優惠: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50%扣除);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扣除)
3.用單獨計算扣除的方法減少稅基的優惠: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4.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影響稅基: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三)稅率式減免優惠(減低稅率)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特別提示】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實質上是要滿足3+2方面的條件:
必備條件 |
要求 |
盈利水平 |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
從業人數 |
工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不超過80人 |
資產總額 |
工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不超過1000萬元 |
企業性質 |
是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不能是非居民企業 |
核算條件 |
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按照《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國稅發〔2008〕30號)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條件前,暫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 |
稅基式減免與稅率式減免混合發揮作用: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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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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