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混合銷售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混合銷售。
【內容導航】:
(一)混合銷售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七節特殊經營行為和產品的稅務處理的內容。
【知識點】:混合銷售
混合銷售指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
增值稅范圍 |
營業稅范圍 |
貨物 |
勞務 |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
轉讓無形資產 |
應稅服務 |
銷售不動產 |
混合銷售的一般處理原則——按企業主營項目性質劃分;
混合銷售的特殊處理規則——分別核算,分別納稅——同兼營的處理規則。
使用特殊處理規則的情況: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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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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