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混業經營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混業經營。
【內容導航】:
(一)混業經營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七節特殊經營行為和產品的稅務處理的內容。
【知識點】:混業經營
混業經營是指納稅人兼有增值稅不同稅率或不同征收率的應稅項目——納稅人從事增值稅不同稅率、征收率的經營活動。
稅務處理原則:要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率、征收率計算納稅;對劃分不清的,一律從高從重計稅。
【提示】混業經營是“營改增”之后出現的新提法。
【相關鏈接】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稅務處理原則: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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