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答疑精選:個人出租二手車、門面如何計算個稅?
【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式進入基礎復習階段,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4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第十四章稅務代理和稅務籌劃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計算分析題
某高校退休教師鐘某,2010年10月與他人合資成立公司制的稅務師事務所,注冊資本50萬元,鐘老師占股60%,另約定股東對開辦初期的運營設施不足有籌措義務。鐘老師準備將自己擁有的一輛二手車和一套門面房注資或協議出租給事務所,可供選擇的方案有以下兩種:
方案1:二手車作價3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門面房以年租金3萬元出租給事務所使用。
方案2:門面房作價3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二手車以年租金3萬元出租給事務所使用。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序號回答下列問題(無需計算金額)。
(1)方案1中,鐘老師二手車注資行為是否需要納增值稅(營業稅)?簡要說明理由。
(2)方案1中,鐘老師門面房出租行為應繳納哪些稅費。
(3)方案2中,鐘老師門面房注資行為是否需要納增值稅(營業稅)?簡要說明理由。
(4)方案2中,鐘老師二手車出租行為應繳納哪些稅費。
正確答案:
(1)鐘老師二手車注資行為不繳納增值稅。二手車注資行為增值稅視同銷售,根據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該行為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營業稅。
(2)鐘老師出租門面房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3)鐘老師門面房注資行為不繳納營業稅,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的,共擔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該行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4)鐘老師二手車出租行為繳納營業稅(2013年8月1日以后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個人出租二手車、門面如何計算個稅?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出租門面房和出租二手車的計算式子一樣,我把計算式子給您列出來,這里的數據不全,所以無法計算。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800或者20%)。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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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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