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目前是2014注會備考的最后沖刺備考階段,小編提醒考生們關注2014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的同時,別忘了擠時間對注會考點進行強化學習和查漏補缺,小編為考生們整理了有關“營改增”的十大核心要點,建議報考《稅法》科目的考生特別關注下。以下是“營改增”十大核心要點之境內提供應稅服務的界定。
“營改增”10大核心要點之
境內提供應稅服務的界定
導航:
(一)提供應稅服務的界定
(二)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三)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核心要點詳情:
(一)提供應稅服務的界定
【歸納】基本行為界定——有償性、營業性
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但不包括非營業活動中提供的應稅服務。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非營業活動,是指:(1)非企業性單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履行國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活動。(2)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應稅服務。(3)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員工提供應稅服務。(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
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1)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
(2)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提示】本規定打破了應稅服務的“有償”規定,但依然堅持“營業性”的要求。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1)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2)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營改增10大核心要點之營改增試點的范圍和行業
- 下一篇文章: 營改增10大核心要點之應稅服務的稅目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