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稅法》重要知識點:契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重要知識點:契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內容導航】:
1.契稅的稅率
2.契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十一章印花稅法和契稅法第二節契稅法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契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一)稅率
3%-5%的幅度比例稅率。
【注意】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全國一致)
(二)應納稅額計算
契稅主要規定一覽表見下表:
征稅對象 |
納稅人 |
計稅依據 |
稅率 |
計稅公式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
承受方 |
成交價格 |
3%~5%的幅度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
土地使用權轉讓 |
買方 | |||
房屋買賣 |
買方 | |||
房屋贈與 |
受贈方 |
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核定 | ||
房屋交換 |
付出差價方 |
等價交換免征契稅;不等價交換,依交換價格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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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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