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稅法》高頻考點:稅法的分類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稅法》高頻考點:稅法的分類。本考點屬于《稅法》第一章稅法總論第四節我國現行稅法體系和稅收管理體制的內容。
【內容導航】:
1.稅法體系的概念
2.稅法的分類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在腦子里形成印象,不需背誦。
【高頻考點】:稅法的分類
稅法體系就是通常所說的稅收制度。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可按構成方法和形式分為簡單型稅制及復合型稅制。
稅法分類主要有四種分類方法:
1.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2.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3.按照稅法征收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對商品勞務(流轉額)課稅的稅法,對所得額課稅的稅法,對財產、行為課稅的稅法和對自然資源課稅的稅法及特定目的稅法。
4.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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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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