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稅法》高頻考點:我國稅收立法及稅法調整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稅法》高頻考點:我國稅收立法及稅法調整。本考點屬于《稅法》第一章稅法總論第三節稅收立法與稅法的實施的內容。
【內容導航】:
1.稅收立法機關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在腦子里形成印象,不需背誦。
【高頻考點】:我國稅收立法及稅法調整
1.稅收立法機關
我國制定稅收法規的機關不同,其法律級次也不同:
(1)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稅收法律。
(2)全國人大及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制定的暫行規定或條例。
(3)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
(4)地方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稅收地方性法規。
(5)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稅收部門規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稅收地方規章。
2.【解釋】具體歸納解釋如下表:
【解釋】
(1)在現行稅法中,如《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以及199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都是稅收法律。
(2)人大不止一次授權國務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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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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