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稅法》重要知識點: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重要知識點: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注會考生對于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熟悉的程度即可。
印花稅名片: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樹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內容導航】:
1、印花稅的13項稅收優惠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九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三節印花稅法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一)應稅合同憑證的正本貼花之后,副本、抄本不再貼花(以副本、抄本視為正本使用的除外);
(二)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三)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四)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五)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七)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八)特殊貨運憑證免稅——軍事、救災、新鐵路施工運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的運輸合同等特殊運輸合同免稅。
(九)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征免規定
憑證項目 |
情況 |
貼花規定 |
資金賬簿 |
公司制改造改制重辦法人登記的新企業,新啟用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或因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 |
原已貼花的部分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
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新啟用的資金賬簿 | ||
資金賬簿 |
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的資金 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 |
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
其他會計科目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 |
按規定貼花 | |
應稅合同 |
改制前簽訂但未履行完的已貼花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后僅改變執行主體但未改變內容條款的 |
不再貼花 |
產權轉移數據 |
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數據 |
免予貼花 |
(十)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納印花稅;
(十一)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但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交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
(十二)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公司等的重組業務。
(十三)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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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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