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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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反壟斷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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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
9 |
“一般認為,1890年美國頒布的《謝爾曼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壟斷立法” |
“1890年美國頒布的《謝爾曼法》是早期現代反壟斷立法的典型代表。” |
425 |
9 | |
418 |
倒數7-10 |
“立法宗旨,也稱立法目的,是一部法律追求的價值取向和所要達到的調整目標的集中反映和概括,是具體法律規則的制定、解釋和實施的指導思想。縱觀各國和地區的反壟斷法之立法宗旨,大致涵蓋如下幾方面的考量:一是保護競爭。競爭是市場的靈魂。壟斷的最根本性危害在于限制、扭曲競爭,進而動搖市場經濟的基石。” |
“立法宗旨,也稱立法目的,是一部法律的價值取向及其所要達到的調整目標的集中反映和概括,是具體法律規則制定、解釋和實施的指導思想。反壟斷法的立法宗旨一般關注如下幾方面:一是保護競爭。競爭是市場的靈魂。壟斷的根本性危害在于限制、扭曲競爭,進而動搖市場經濟的基石。” |
425 |
倒數7-10 | |
419 |
1 |
“另外,市場競爭機制、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福利并非只關系到某個個體社會成員” |
“另外,保護競爭、發展經濟并非只關系某個個體社會成員,” |
426 |
1 | |
419 |
9 |
“具體包括適用對象(特定主體的特定行為)的范圍以及適用的時間和空間范圍” |
“具體包括適用的特定主體的特定行為的范圍以及適用的時間和空間范圍” |
426 |
9 | |
419 |
13 |
“保證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
改為“保證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
426 |
13 | |
419 |
21 |
“所謂效果原則,” |
改為“效果原則,也稱影響原則,” |
426 |
21 | |
419 |
倒數第2自然段 |
“1.反壟斷法的三大支柱” |
改為“1.以經營者為主體的壟斷行為” |
426 |
倒數8 | |
420 |
6 |
“是我國基于體制原因的特有現象” |
改為“是轉軌國家特有的現象 |
426 |
12 | |
420 |
12-14 |
“行業協會具有促進信息溝通與交流、維護成員企業的合法權益等重要作用。但是,作為一種企業間的聯合,行業協會有時也會參與組織實施諸如橫向價格聯盟之類的壟斷行為” |
“行業協會具有促進信息交流、維護成員企業的合法權益等重要作用。但是,作為一種企業間的聯合,行業協會有時也會參與組織實施諸如“價格聯盟”之類的壟斷行為。” |
427 |
4-6 | |
420 |
倒數第19行 |
刪除“適用除外將部分壟斷行為排除于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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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19 | |
421 |
4-7行 |
刪除“在禁止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禁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影響的前提和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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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
2 | |
421 |
8-11行 |
“在禁止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禁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控制具有或者可能具有限制排除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中,均可涉及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為此,” |
改為“在壟斷協議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禁止,以及經營者集中的反壟斷審查案件中,均可涉及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恰如其分地界定相關市場,是判斷經營者之間的競爭關系、經營者的市場地位、評估壟斷行為對競爭的影響的前提和條件” |
428 |
2 | |
421 |
中間 |
“只有涉及特定商品時,才會用到時間維度” |
改為“只有在時間因素可以影響商品之間的競爭關系的特定情形下,才會用到時間維度” |
428 |
中間 | |
421 |
倒數第4自然段 |
后面 |
增加:(二)界定相關市場的基本標準與分析視角……其他經營者轉產的成本主要表現為改造生產設施的投入、承擔的風險、進入目標市場的時間等。 |
428 |
19 | |
421 |
倒數第2自然段 |
刪除“確定商品市場的意義在于……也將一并計入相關市場的總量”整個一個自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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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
倒數第二段 | |
422 |
第4自然段 |
“如果相同或者可替代的商品不在同一地理…..也不存在競爭關系” |
改為“不同的地理區域之間因空間距離導致的運輸成本以及關稅等貿易壁壘形成的隔阻,會影響商品的自由流動,進而導致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之間不具有競爭關系” |
429 |
第3自然段 | |
422 |
倒數6 |
“相關時間市場是指相同或具有可替代性的商品……” |
變為:“相關時間市場是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 |
429 |
倒數4 | |
422 |
倒數第2自然段 |
最后面增加 |
增加“假設某種水果只在夏季才出產,而另外某種水果是在秋季才出產,即使兩種水果從商品屬性角度看具有較為緊密的相互替代性,但由于上市時間的錯位,也不具有競爭關系,不能劃在同一相關市場” |
430 |
1 | |
423 |
第1自然段 |
“假定壟斷者測試是一種…….的可操作性” |
改為“在經營者競爭的市場范圍不夠清晰或不易確定時,可以按照“假定壟斷測試”的分析思路來界定相關市場。假定壟斷者測試是一種在相關市場界定實踐中被普遍使用的計量分析方法。該方法提高了相關市場界定中的替代關系測試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
430 |
5 | |
423-424 |
423頁中間至424頁第6自然段 |
“反壟斷法的實施機制……規定了刑事責任” |
改為:四、反壟斷法的實施機制….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執法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兩種情形,規定了刑事責任。 |
430-431 |
430頁中間至431第5自然段 | |
424 |
中間 |
“限制競爭行為的調查;二是反壟斷執法機構對經營者集中的審查” |
改為:“限制競爭行為的調查和處罰;二是反壟斷執法機構對經營者集中的審查” |
431 |
第6自然段 | |
425 |
倒數第3自然段 |
“《反壟斷法司法解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釋明” |
改為“《反壟斷法司法解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規定” |
433 |
3 | |
425 |
倒數4-6行 |
刪除“在美國聯邦法層面上……原告資格受到嚴格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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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
5 | |
426 |
第10行 |
“是不以執法機構已對相關壟斷行為進行了查處為條件的” |
改為“是不以執法機構已對相關壟斷行為進行了查處為前提條件的” |
433 |
中間 | |
426 |
第3段 |
“為了為法官判斷案件提供專業幫助和依據,保證反壟斷訴訟的順利進行,在較為復雜的反壟斷案件中,就需要引進專家就有關專業性問題提出意見。《反壟斷司法解釋》對專家參與訴訟規定了兩種情形” |
“為了為法官判斷案件提供專業性意見,保證反壟斷訴訟的順利進行,在較為復雜的反壟斷案件中,就需要引進專家就有關專業性問題進行說明。根據《反壟斷司法解釋》,專家參與反壟斷民事訴訟的情形有兩種” |
433 |
中間 | |
426 |
倒數第3段 |
“鑒定意見是《民事訴訟法》上一種證據類型” |
變為:“鑒定意見是《民事訴訟法》上的一種證據” |
434 |
2 | |
427 |
9-10行 |
刪除“著名的托拉斯…….均屬于競爭者之間的勾結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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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
中間 | |
427 |
14-15行 |
刪除“其中,《反價格壟斷規定》主要規制價格壟斷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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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
中間 | |
428 |
中間 |
“二、反壟斷法禁止的橫向壟斷協議” |
改為“二、橫向壟斷協議規制制度” |
435 |
中間 | |
428 |
428頁倒數第9行至429第4行 |
“是調解市場供求、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的重要機制……而是對經營者定價過程設定統一的限制條件,從而實現固定價格、限制競爭的目的。” |
改為“價格競爭是調節市場供求、合理配置社會資源,進而提升市 |
435-436 |
435倒數第1行-436第7行 | |
429 |
8 |
“其他經營者同意不得變更價格”后 |
增加:“應當注意的是,若固定或變更價格協議是在具有競爭關系的買方之間達成的,此類協議的內容則為鎖定、維持價格或降低購買價格。” |
436 |
第二段 |
429 |
中間 |
“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不得就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
改為:“競爭者之間達成的數量限制協議可具體表現為:” |
436 |
中間 |
429 |
倒數4-6行 |
“《反壟斷法》將分割市場的壟斷協議區分為分割銷售市場的協議和分割原材料采購市場的協議…..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
改為:“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劃分市場協議可具體表現為:” |
436 |
倒數第1段 |
430 |
7-8行 |
“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就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達成如下壟斷協議:” |
改為:“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協議的表現形式有:” |
437 |
第3自然段 |
430 |
倒數第15-16行 |
“第七條,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就聯合抵制交易達成以下壟斷協議:” |
改為:“聯合抵制交易協議的具體表現包括:” |
437 |
中間 |
430 |
倒數第11行 |
“三、反壟斷法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 |
改為:“三、縱向壟斷協議規制制度” |
437 |
中間 |
432 |
6-8行 |
“我國《反壟斷法》列舉了三種受到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形式:(1)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2)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3)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可見,《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是價格縱向壟斷協議” |
改為:“我國《反壟斷法》列舉了兩種種受到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形式:(1)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2)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可見,《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是價格縱向壟斷協議。此外,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還可認定其他類型的非法縱向壟斷協議。” |
439 |
第2段 |
433 |
倒數第3段 |
刪除“可見,在我國的反壟斷行政執法中……對涉嫌違法行為人來說也更為嚴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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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
中間 |
435 |
4 |
將“第三節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及其法律規制” |
改為“第三節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 |
442 |
1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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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標題“一、市場支配對位即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界定”及“(一)市場支配地位的概念”、“(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概念與分類” |
改為“一、市場支配地位的概念”及“(一)市場支配地位的法律界定”、“市場支配地位的涵義”、(只是標題發生變化了,其實質內容丙沒有發生變化) |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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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
中間 |
將“市場支配地位,也稱市場優勢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 |
改為“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 |
442 |
第二段 |
435 |
倒數第10行 |
刪除“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一定具有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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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
倒數第2段 |
435 |
中間 |
將“但當非獨占者有足夠強大的影響市場競爭的能力的時候,也會成為市場支配地位企業” |
改為“市場的非獨占者有足夠強大的影響市場競爭的能力時,也會成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 |
442 |
倒數第2段 |
435 |
倒數第2行 |
將“(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概念與分類” |
改為“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概念與分類”(以下標題序號的變化依次發生變化,就不再一一列舉了) |
442 |
6 |
435-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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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概念”“(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分類” |
44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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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
11-12 |
將“在這些因素中,經營者的市場份額是個量化和相對客觀的重要指標。因此,為了提高效率、增強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的客觀性” |
改為“經營者的市場份額是判斷市場結構的量化標準,由于它具有客觀性和可量化等特點,因此實踐中通常優先以經營者的市場份額作為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的推定標準” |
443 |
第3段 |
436 |
20 |
將“便會憑借自己的絕對規模和相對優勢而處于強勢地位。這種強勢地位” |
改為“便會憑借自己的絕對規模和相對優勢而處于支配地位。這種支配地位” |
443 |
中間 |
436 |
倒數第4段 |
將“盡管市場結構不是判斷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的唯一標準,但它的確是首要標準” |
改為“盡管市場結構不是判斷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的唯一標準,但它的確是重要標準” |
443 |
倒數第3段 |
437 |
倒數第16行 |
在“國家法令”后刪除“為了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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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
中間 |
437 |
倒數第12行 |
刪除“6.與認定該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有關的其他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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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
中間 |
437 |
倒數第3行 |
在“不應當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后 |
增加“這里的證據應從市場份額以外的其他認定市場支配地位的因素中尋找” |
444 |
倒數第1行 |
438 |
第2自然段 |
刪除“(4)需要考慮的其他相關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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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
第2段 |
448 |
第5段 |
“拒絕向買者出售商品”后 |
增加“實踐中,拒絕交易往往作為某些縱向交易安排的輔助手段出現” |
445 |
中間 |
438 |
倒數第3自然段 |
刪除該自然段。即“實踐中,拒絕交易往往作為某些縱向交易安排的輔助手段出現···只有無正當理由的的拒絕交易才為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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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
倒數第1段前 |
439 |
第1自然段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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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拒絕交易的經濟效果也需具體分析。只有無正當理由的拒絕交易才為非法。” |
446 |
1 |
439 |
倒數第4自然段 |
將“搭售及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并不當然違法,也應做合理性分析,判斷個案是否具有正當理由。搭售的經濟合理性主要體現在” |
改為“搭售及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并不當然違法,經常被用作合理理由的有” |
446 |
倒數第3段 |
440 |
第3自然段 |
刪除“此為兜底條款,授權國務院反壟斷法執法機構認定前述六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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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
第3自然段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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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標題“第四節 經營者集中的反壟斷控制” |
改為:“第四節 營者集中的反壟斷審查制度” |
447 |
中間 |
444 |
倒數第9行 |
刪除“抗辯的成功,將導致特定經營者集中案豁免于《反壟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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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
倒數第2段 |
444 |
倒數第5行 |
將 “四、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 |
改為:“四、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制度” |
451 |
倒數第5行 |
446 |
6 |
刪除“在經濟運行過程中仍然發揮著巨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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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6 |
446 |
9 |
刪除“官員考核制度也將經濟發展作為重要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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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8 |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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