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每日一練: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最開心的莫過于選擇對了正確的方向,并且堅持下去最后取得成功。小編真誠的希望備考注冊會計師的各位考生也能這樣。小編每天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練習題,幫助大家實現自己的目標。
【多選】
某航空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7月取得的含稅收入包括航空培訓收入57.72萬元、航空攝影收入222.6萬元、濕租業務收入199.8萬元、干租業務收入245.7萬元。該公司計算的下列增值稅銷項稅額,正確的有( )。
A. 航空培訓收入的銷項稅額5.72萬元
B. 航空攝影收入的銷項稅額12.6萬元
C. 濕租業務收入的銷項稅額19.8萬元
D. 干租業務收入的銷項稅額35.7萬元
【答案】BCD
【解析】選項AB:航空培訓服務和航空攝影服務屬于“營改增”范圍的“物流輔助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6%。航空培訓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 額=57.72/(1+6%)×6%=3.27(萬元),航空攝影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222.6/(1+6%)×6%=12.6(萬元);選項C:濕 租業務屬于營改增范圍的“交通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11%。濕租業務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99.8/(1+11%)×11%=19.8(萬 元);選項D:干租業務屬于營改增范圍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17%。干租業務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 額=245.7/(1+17%)×17%=35.7(萬元)。
每天做一道注會練習題其實也不是很難,難的是一直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