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學習CPA稅法第十二章?劉穎老師給您支招兒!
由于日常接觸少的原因,一些考生對注會稅法第12章充滿了恐懼感。注冊會計師考生應該如何學習本章的知識呢?劉穎老師為大家詳細的講解了本章的學習方法,考生們一定要仔細看哦!
與其他章節(jié)的聯(lián)系
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這一章是稅收實體法和程序法混雜的一章,這一章的內容與第4章企業(yè)所得稅法、第5章個人所得稅法關系密切。如果仔細分析以往年度考試主觀題,會發(fā)現(xiàn)國際稅收與企業(yè)所得稅的知識點混合交錯在一起,甚至那些被稱為國際稅收的主觀題,很難說它是第4章為主還是第12章為主。所以,劉穎老師在講課中,無論是基礎班還是習題班,都把第4章、第5章、第12章做為一個單元來順序講解,突出這三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系。
能否戰(zhàn)略性放棄第十二章?
總有考生問能否可以放棄第12章的復習備考。首先,你愿意放棄6到8分嗎?如果你其他章節(jié)學的好,不在乎考試中放棄6到8分,你就去放棄吧。其次,你學習稅法只是為了考試嗎?不想為未來專業(yè)發(fā)展搭好政策邏輯框架嗎?稅法方面的專業(yè)競爭力,不在于點狀記憶了多少政策,而在于把握政策的內在邏輯,這是專業(yè)競爭力的體現(xiàn)。當然,不能否認生活中存在簡單的幸福,更不否認一些考生在涉稅領域僅安于從事最基礎最底層工作的追求。人各有志,把握好自己的生活目標、安排好努力方向即可。當然,從教師角度,劉穎老師當然希望學生們做更好的自己。
如何學習第十二章?
那么,如何學習第12章呢?首先要找好站位,第12章的政策角度是多樣化的,考生需要把握好各節(jié)的站位——有的站在居住國角度,表述居民企業(yè)來自境外所得的管理;有的站在來源國角度,表述非居民企業(yè)在我國所得如何計稅;還有的站在協(xié)調稅收管轄權角度,表述國際稅收協(xié)定的主要規(guī)則、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舉措;還有加強跨國稅收管理的國際合作、防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行動計劃……這一章的學習需要考生思維具有較強的邏輯性,劉穎老師在各節(jié)前畫了圖,強調站位和視角,幫助大家明確學習國際稅收政策內容的邏輯起點。
政策歸納總結
需要說明的是,今年及以往年度的CPA稅法教材及考試,第12章與第4章的結合是常態(tài)。由于第5章個人所得稅的境外所得稅額抵免的政策在2019年底才明確,且并沒有完整收入2020年CPA教材,劉穎老師相信明年教材中會更充分體現(xiàn)第5章境外所得抵免的內容。
所以,稅法復習備考不要有等待的心理,政策不會越來越簡單,無論何時開始學習,都需要有踏實的心態(tài)。當我們笑談人才“后浪”的時候,也要感悟稅法似海,稅收政策浪花也有“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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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從來都是留給那些做好準備的人,不論遇到多大困難,我們都要迎難而上。注會考試即將進入沖刺階段,考生們應該合理利用利用空閑時間,踏實的復習備考,小編堅信,只要付出,終究會有回報。最后祝大家都能順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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