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本方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的會計處理_25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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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七章: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一節:收入
【知 識 點】
社會資本方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的會計處理
(一)PPP項目合同的特征和條件
(二)相關會計處理(無形資產模式)
社會資本方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在項目運營期間,有權向獲取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對象收取費用,但收費金額不確定的,該權利不構成一項無條件收取現金的權利,應當在PPP項目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相關PPP項目資產的對價金額或確認的建造收入金額確認為無形資產,并按照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形資產模式”)。同時,社會資本方不應當將PPP項目資產確認為固定資產。PPP項目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社會資本方應當按照收入的規定確認與運營服務相關的收入。
1.建造期間
項目 | 會計處理 |
(1)確認建造服務收入和成本 |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借:合同資產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合同履約成本 |
(2)確認資本化的借款費用 | 借:PPP借款支出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等 |
(3)在PPP項目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 借:無形資產 貸:合同資產 PPP借款支出 |
2.運營期間
項目 | 會計處理 |
(1)確認運營服務收入和成本 |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合同履約成本 |
(2)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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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科目知識點“社會資本方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的會計處理”的相關內容,第十七章以主觀題的考核為主,但在基礎知識點學習的過程中,可以使用客觀題的練習來加速吸收,現在考生只需輕點下方圖片,即可進入東奧題庫,開啟章節刷題之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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