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負債的計量 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備考正在進行,下文整理了會計科目第十二章或有事項的知識點預計負債的計量,或有事項的計量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下文通過圖示解讀詳解兩方面內容,一起來看!
【所屬章節】
第十二章:或有事項
第二節: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知 識 點】
預計負債的計量
或有事項的計量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
(一)最佳估計數的確定
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
【點撥】進行初始計量,圖示如下:
點撥:
在產品質量保證中,企業銷售的商品,有些沒有質量問題,有些有較小質量問題,有些有較大質量問題,這幾個事項同時存在,屬于多個項目,要用加權平均數計算最佳估計數(將發生的概率作為權重)。
(二)對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點撥】
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
點撥:
(1)或有事項確認為資產的前提條件是或有事項已經確認為負債;
(2)或有事項確認為資產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不能沖減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
(1)或有事項確認負債 | 借:營業外支出等 貸:預計負債 |
(2)或有事項確認資產 |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支出等 |
(三)預計負債的計量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企業在確定最佳估計數時,應當綜合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貨幣時間價值和未來事項等因素。
將未來現金流出折算為現值時,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1)用來計算現值的折現率,應當是反映貨幣時間價值的當前市場估計和相關負債特有風險的稅前利率;
(2)風險和不確定性既可以在計量未來現金流出時作為調整因素,也可以在確定折現率時予以考慮,但不能重復反映;
(3)隨著時間的推移,即使在未來現金流出和折現率均不改變的情況下,預計負債的現值將逐漸增長。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現值進行重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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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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