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的特征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第十章股份支付在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中,屬于重要章節,為了方便考生理解和記憶教材中的知識點,東奧對章節知識點進行梳理和歸納,如下文為知識點股份支付的特征,通過圖表和具體方向考生學習,各位考生一起來看吧!
【所屬章節】
第十章:股份支付
第一節:股份支付概述
【知 識 點】
股份支付的特征
概念 | 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 |
特征 | (1)是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之間發生的交易;(2)是以獲取職工或其他方服務為目的的交易【點撥】;(3)股份支付交易的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 |
點撥:
(1)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發生在企業和股東之間、合并方與被合并方之間,若不是獲取服務為目的,不屬于股份支付。
(2)以股票抵償債務,不是獲取服務為目的交易,不屬于股份支付。
提示:
企業自身權益工具包括會計主體本身、母公司和同一集團內的其他會計主體的權益工具。
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個主要環節
實務中,常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方案,并確定了授予價格,但未確定擬授予股份的激勵對象及股份數量,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后續確定具體激勵對象及股份數量。在此情況下,授予日為董事會后續確定具體激勵對象及股份數量,并將經批準的股權激勵方案的具體條款或條件與員工進行溝通并達成一致的日期。
【例如】上市公司甲公司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份的方式實施股權激勵計劃。2×24年10月15日,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方案,并確定了授予價格,但未確定擬授予股份的激勵對象及股份數量,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確定具體激勵對象及股份數量。2×24年12月1日,甲公司董事會確定了具體激勵對象及股份數量,并將經批準的股權激勵方案與員工進行了溝通并達成一致。
本例中,甲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雖于2×24年10月15日獲得股東大會批準,但該日并未確定擬授予股份的激勵對象及授予股份數量,不滿足授予日定義中“獲得批準”的要求,即“企業與職工就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或條件已達成一致”。2×24年12月1日,甲公司董事會確定了股權激勵對象及授予股份數量,該日甲公司與職工就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或條件已達成一致。因此,該股份支付交易的授予日應為2×24年12月1日。
提示:
“一次授予、分期行權”【點撥】的會計處理原則
對于“一次授予、分期行權”,即在授予日一次授予員工若干權益工具,之后每年分批達到可行權條件。每個批次是否可行權的結果通常是相對獨立的,即每一期是否達到可行權條件并不會直接影響其他幾期是否能夠達到可行權條件。在會計處理時應將其作為同時授予的幾個獨立的股份支付計劃。例如,在一次授予、分三年行權的股份支付計劃中,應當將其視同為三個獨立的股份支付計劃,分別確定每個計劃的等待期。企業應根據每個計劃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估計股份支付費用,在其相應的等待期內,按照各計劃在某會計期間內等待期長度占整個等待期長度的比例進行分攤。
點撥:
一次授予、分期行權:應將其作為同時授予幾個獨立的股份支付計劃進行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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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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