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的基本方法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20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的備考正在進行,考生們在備考時可以將整個備考環節劃分為三大階段,從基礎知識點學習到強化答題技巧,再到最后的考前沖刺,三階段提升自身的考試應試能力!下文為資產減值相關知識點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的基本方法,一起來看!
【所屬章節】
第七章:資產減值
第二節: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
【知 識 點】
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的基本方法
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點撥】的基本方法如下圖所示:
點撥:
取兩者中的較高者,不應按照謹慎性原則選較低者,否則將會導致決策失誤。
企業通常需要同時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和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但是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有例外或者作特殊考慮:
(1)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只要有一項超過了資產的賬面價值,就表明資產沒有發生減值,不需再估計另一項金額。
(2)沒有確鑿證據或者理由表明,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顯著高于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的,可以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視為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對于企業持有待售的資產往往屬于這種情況,即該資產在持有期間(處置之前)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可能很少,其最終取得的未來現金流量往往就是資產的處置凈收入,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以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作為其可收回金額是適宜的,因為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大會顯著高于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3)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如果無法可靠估計的,應當以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其可收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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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科目知識點“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的基本方法”的相關內容,該知識點為會計第七章資產減值中的內容,該章節要求考生掌握的內容較多,考生可以使用下方題庫中的習題加深理解、鞏固記憶!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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