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設置什么二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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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在“應交稅費”下設二級科目包括,應交增值稅(含進項稅額、銷項稅額等三級明細)、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及代扣代交增值稅等
1.應交增值稅:這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最主要的二級明細科目,用于核算企業應交和未交的增值稅。在“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下,還可以設置多個三級明細科目,如“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款”、“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等,以便更詳細地核算增值稅的各個環節。
2.未交增值稅:用于核算企業月終時從“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轉入多交的增值稅。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交的增值稅,貸方余額反映未交的增值稅。
3.預交增值稅:用于核算企業已預繳的增值稅。當企業提前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時,應計入此科目。
4.簡易計稅:適用于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項目,如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后,部分原項目仍可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5.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用于核算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應交的增值稅。
6.代扣代交增值稅:當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應計入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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