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受讓處置組是什么呢
精選回答
債權人受讓處置組是指在債務重組過程中,債務人以處置組清償債務的情況。債權人在核算時,需要根據處置組中的資產類別進行處理,即,債權人需要區分處置組中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金融資產。金融與非金融的會計處理有所不同。
1.處置組中的金融資產和負債:債務人以處置組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分別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和其他相關準則的規定,對處置組中的金融資產和負債進行初始計量。
2.處置組中的非金融資產:按照金融資產以外的各項資產在債務重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比例,對放棄債權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以及承擔的處置組中負債的確認金額之和,扣除受讓金融資產當日公允價值后的凈額進行分配,并以此為基礎分別確定各項資產的成本。
3.債務重組損益的會計處理: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4.分錄:
借:處置組中的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日的公允價值)
處置組中的非金融資產(計算確定的入賬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處置組中的負債(按相關準則規定確認的金額)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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