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成本和公允價值的區別
精選回答
重置成本和公允價值的區別:
重置成本強調站在某企業主體角度的投入價值。
公允價值強調站在獨立于企業主體的市場角度的市場價值(對于買方而言是投入價值,對于賣方而言是產出價值)。
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又稱現行成本,是指按照當前市場條件,重新取得同樣一項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金額。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對于產成品等企業自制資產而言,其重置成本一般要低于公允價值,因為后者往往還包括了賣方的利潤;對于從市場上剛剛購入的新資產而言,兩者金額可能相等,當然前提仍為該資產是在熟悉情況和自愿雙方的公平交易中取得的。
同時,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忖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2.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
為了更好地理解公允價值定義,應當從四個方面掌握公允價值計量的基本要求:
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資產或負債;
二是應用于相關資產或負債公允價值計量的有序交易;
三是有序交易發生的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
四是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中的市場參與者。
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后四種計量屬性都相對于歷史成本而言,重在反映資產、負債的當前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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