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稅賬務處理
精選回答
增值稅免稅賬務處理:
1、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減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增值稅起征點,是指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納稅人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不應僅就超過增值稅起征點的部分計算繳納增值稅。
起征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按照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其中,“服務”是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根據經營規模大小及會計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計算增值稅的方法分為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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