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開發的無形資產的計稅標準
精選回答
內部開發的無形資產的計稅標準:
①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不存在暫時性差異)
②對于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7%攤銷。(此時:賬面價值≠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另外,會計準則中規定有例外條款,即如該無形資產的確認不是產生于企業合并交易、同時在確認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不確認該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
該種情況下,無形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對于會計與稅收規定之間存在的暫時性差異不予確認,持續持有過程中,在初始未予確認時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范圍內的攤銷額等的差異不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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