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
精選回答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
1.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定義
(1)金融負債
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
①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②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③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④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權益工具
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
①該金融工具應當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②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如為非衍生工具,該金融工具應當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如為衍生工具,企業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
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應按照《金融工具準則》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來收取或交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2.區分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需考慮的因素
(1)合同所反映的經濟實質
應當以相關合同條款及其所反映的經濟實質而非僅以法律形式為依據,運用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區分的原則,正確地確定該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的會計分類。(實質重于形式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2)工具的特征
企業應當全面細致地分析此類金融工具各組成部分的合同條款,以確定其顯示的是金融負債還是權益工具的特征,并進行整體評估,以判定整個工具應劃分為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還是既包括金融負債成分又包括權益工具成分的復合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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