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什么
精選回答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并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額度管理,并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并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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