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的區別是什么
精選回答
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的區別
計算公式不同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要求在倒數第二年改為年限平均法。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時候除了最后兩年之外是不需要考慮預計凈殘值的。
最后兩年每年的折舊額=(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凈殘值-以前年度累計折舊)÷2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期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更多知識點解讀,可以關注東奧會計在線注會會計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