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借和貸怎么理解
精選回答
在會計中,借、貸沒有具體含義,只是一個符號。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左方稱為借方,右方稱為貸方。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按相反方向記錄增加數和減少數,即一方登記增加額,另一方就登記減少額。
具體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取決于賬戶的性質和該賬戶所記錄的經濟內容的性質。
通常情況下,資產類、成本類和費用類賬戶的增加記“借”方,減少記“貸”方;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和收入類賬戶的增加記“貸”方,減少記“借”方。
記賬規則是指采用某種記賬方法登記具體經濟業務時應當遵循的規則。
會記的記賬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包括以下三點:
1.一筆經濟業務必須分別同時記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賬戶之中。
2.一筆經濟業務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的,也可以是不同類的,但必須為不同的兩個記賬方向。
3.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與記入貸方的金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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