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預習考點:虧損合同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會計》預習考點:虧損合同。
【內容導航】:
(一)虧損合同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三章或有事項第三節或有事項會計的具體應用的內容。
【知識點】:虧損合同
企業對虧損合同進行會計處理,需要遵循以下兩點:
1.如果與虧損合同相關的義務不需支付任何補償即可撤銷,企業通常就不存在現時義務,不應確認預計負債;如果與虧損合同相關的義務不可撤銷,企業就存在了現時義務,同時滿足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和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的,通常應當確認預計負債。
2.虧損合同存在標的資產的,應當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果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合同不存在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注意:預計負債的金額應是執行合同發生的損失和撤銷合同發生的損失的較低者。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5《會計》預習考點:產品質量保證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