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預習考點:債務擔保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會計》預習考點:債務擔保。
【內容導航】:
(一)債務擔保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三章或有事項第三節或有事項會計的具體應用的內容。
【知識點】:債務擔保
企業對外提供債務擔保常常會涉及訴訟,分別以下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訴訟情況 |
擔保企業的處理 |
企業(被擔保企業)已被判決敗訴的 |
應當按照法院判決的應承擔的損失金額,確認為負債 |
一審判決敗訴,但被擔保企業又上訴 |
通常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已有判決結果合理估計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
法院尚未判決的 |
若敗訴的可能性大于勝訴的可能性,且損失金額能夠合理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將預計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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