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會計》基礎考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允許抵消和不得相互抵消的要求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會計》基礎考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允許抵消和不得相互抵消的要求。
【內容導航】:
(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互抵消的條件
(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不能相互抵消的主要情形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二章財務報告第二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允許抵消和不得相互抵消的要求的內容。
【知識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允許抵消和不得相互抵消的要求
(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互抵消的條件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內分別列示,不得相互抵消。但是,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以相互抵消后的凈額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
1.企業具有抵消已確認金額的法定權利,且該種法定權利現在是可執行的;
2.企業計劃以凈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該金融資產和清償該金融負債。
不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金融資產轉移,轉出方不得將已轉移的金融資產和相關負債進行抵消。
(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不能相互抵消的主要情形
(1)將幾項金融工具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例如將浮動利率長期債券與收取浮動利息、支付固定利息的互換組合在一起,模仿或“合成”為一項固定利率長期債券。這種組合內的各單項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不能相互抵消。
(2)作為某金融負債擔保物的金融資產,不能與被擔保的金融負債抵消。
(3)企業與外部交易對手進行多項金融工具交易,同時簽訂“總抵消協議”。根據該協議,一旦某單項金融工具交易發生違約或解約,企業可以將所有金融工具交易以單一凈額進行結算,以減少交易對手可能無法履約造成損失的風險。如果只是存在這種總抵消協議,而交易對手尚沒有違約或解約,則不能說明企業已滿足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互抵消的條件。
(4)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下的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不能與相關保險責任準備金抵消。
(5)金融工具所形成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具有同樣的基礎風險,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對手,不能相互抵消;
(6)債務人為解除某項負債將一定的金融資產進行托管,但債權人尚未接受以這些資產清償負債,例如償債基金安排,不能將相關金融資產和負債相互抵消;
(7)導致企業發生損失的事項而承擔的義務,預期可根據保險合同向第三方索賠而得以補償,不能相互抵消。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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