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會計》預習知識點: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會計》基礎考點: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內容導航】: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二章金融資產第六節金融資產減值的內容。
【知識點】: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1.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等
2. 減值測試方式
如果單項金融資產數額比較大,則需要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果單項金融資產數額不大,可采用組合的方式進行減值測試。
單項測試未減值,再進入組合測試。
3.減值轉回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等
貸:資產減值損失
【提示】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4.外幣金融資產發生減值
(1)外幣未來現金流量現值=Σ(外幣未來每期現金流量×外幣折現率);
(2)記賬本位幣反映的現值=外幣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
(3)減值損失=相關外幣金融資產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賬面價值-記賬本位幣反映的現值。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會計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如債券投資),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會計處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3.可供出售權益工具(股票投資)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轉回時計入資本公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另外,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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