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導言】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正進行備考第一輪復習,注會小編每天發布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每科各兩條,并輔以相關的配套習題,供考生們參考復習。我們一起來復習第七章投資性房地產,這章內容不難掌握,并且可以和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對比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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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第七章投資性房地產第二節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的內容。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滿足特定條件時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但是,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一、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一)科目設置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二)會計處理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計提折舊或攤銷;存在減值跡象的,還應當按照資產減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計提減值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二、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一)科目設置
1.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前提條件
企業只有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提示】
(1)在極少數情況下,采用公允價值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的企業,有證據表明,當企業首次取得某項非在建投資性房地產(或某項現有房地產在改變用途后首次成為投資性房地產)時,該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不能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直至處置,并假設無殘值。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企業,對于在建投資性房地產(包括企業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資性房地產),如果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但預期該房地產完工后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取得的,應當以成本計量該在建投資性房地產,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或其完工后(兩者孰早),再以公允價值計量。
三、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以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將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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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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