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高頻考點:合同免責條款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高頻考點:合同免責條款。本考點屬于《經濟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單元合同的訂立的內容。
【考頻分析】:
考頻:★★★
注釋:本考點2012年考過案例題、2014年考過多選題。

①合同免責條款
【高頻考點】:合同免責條款
1.基于合同自由原則,對于雙方當事人自愿訂立的免責條款,尤其是事后訂立的免責條款,法律原則上不加干涉。但是,如果事先約定的免責條款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則法律規定其為無效。
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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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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