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定期報告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經濟法》科目的選擇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定期報告。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1——知識理解能力
考生應當理解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第八單元強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內容。
選擇題易考點:定期報告
1.披露時間
(1)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
(2)中期報告(半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
(3)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
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上市公司“監事會”(而非監事)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責任編輯:roroao
- 上一篇文章: 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持股權益披露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