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持股權益披露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經濟法》科目的選擇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持股權益披露。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1——知識理解能力
考生應當理解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第六單元上市公司收購的內容。
選擇題易考點:持股權益披露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之后,其所持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協議轉讓
在協議轉讓股權的情況下,如果協議中擬轉讓的股權“達到或者超過”5%,投資者應當在協議達成之日起3日內履行權益報告義務。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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