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免責條款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經濟法》科目的選擇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免責條款。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1——知識理解能力
考生應當理解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單元合同的訂立的內容。
選擇題易考點:免責條款
1.基于合同自由原則,對于雙方當事人自愿訂立的免責條款,尤其是事后訂立的免責條款,法律原則上不加干涉。但是,如果事先約定的免責條款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則法律規定其為無效。
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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