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
【內容導航】:
1.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概念
2.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標準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第七單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容。
【知識點】: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
1.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概念
所謂重大資產重組行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
2.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標準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1)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2)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3)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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