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增發條件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增發條件。
【內容導航】:
1.增發條件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第三單元增發股票的內容。
【知識點】:增發條件
上市公司增發除了應滿足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2007年案例分析題):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3.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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